在简算教学中,教者有意展示学生的简算思维过程,并引导学生通过评价对它们进行反省,比较和分析,能培养他们积极的思维品质,发展简算能力。
1、展示简算依据。学生在练习简便计算时,我要求他们在题目的后面附上简算时运用的定律名称。如78-15+22-35(运用加法交换和减法的性质)。这样一方面可以促使学生认真审题,另一方面还能反映学生依据运算定律进行简算的掌握水平。
2、评价简算过程。各人的知识基础和能力不同,其运用定律进行简算的思维过程也就会有所不同。教师适时引导学生评价简算过程,可以防止学生思维刻板僵化,避免计算繁锁。比如简便计算125×88,
学生做出三种过程: A:125×88=125×(8×11)=(125×8)×11=11000 B:125×88=125×(80+8)=125×80+125×8=10000+1000=11000 C:125×88=125×(100-12)=125×100-125×12=12500-1500=11000 笔者引导学生从简处依据,繁简程度来比较这三种运算过程,大家讨论得出: A. 把88分解成8×11,运用了乘法结合律简算; B. 把88分解成80+8,巧用了乘法分配律简算; C. 把88分拆成100-12,只是创造了乘法分配律简算的形式,忽视了数的变化要与数和数之间的计算简便联系,并没有真正简便。这样的评价教学,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运算定律的理解,开阔解题思路,增强简算意识,还能逐步引导学生由“他律”变成“自律”,学会自我调控简算过程,使得简便计算的学习顺利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