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学法化2(分享课题)
2017-03-12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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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学必须依据学生的认知结构,注重渗透让学生主动获取数学知识的方法,使教法学法化。
心理学表明:学习方法包涵学生的外部行为和内心活动心理过程。
类比(学会运用如此类比的学习方法)
有些数学知识具有内在联系,教师可以依据知识间的联系教给“比较、鉴别”的方法。
(如教“有余数的除法”,教师在让学生演算“整除”和 “有余数的除法”之后,引导学生比较“整除” 和“有余数的除法”的计算过程。得出:有余数的除法计算到最后有“不够商l”的情况,记商时,后面还带根小尾巴。加深了学生对有余数除法的认识。)
提问(学会质疑问难的方法)
培养学生质疑问难,教师先要摒弃“牵者学生鼻子走”的老教法。特别在中高年级,老师要创设民主平等,尊重学生人格的教学氛围。先培养学生“敢”问,要培养学生提问要提在理解知识形成过程中的疑点上。
(如教“小数加减法”7.81+3.755”时,列竖式7.81 ,教师让学生对这个竖式提出疑问。
+ 3.755
有位学生问:第二个加数中的“5”跟谁相加?老师表扬这位学生问得好。)
探索(学会寻找形成规律的方法)
引导学生运用比较数学知识,发现规律,可以避免死背硬记。
(如教“分数与小数互化”引导学生比较 =0.125, =0.25, =0.375,这三个等量是的分数和小数的变化。学生发现每增加一个 ,就增加0.125。此后 , , 化小数,就不教自解了。)
琢磨感悟:
苏新杰《顺应儿童的天性》——
数学课堂应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智慧交锋场所,教师应给予学生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开展求索之路。反馈时,充分听取学生的想法,顺着学生的想路往下走,而少运用成人的思路而教。我们要将心比心,将老师的身份放低至孩子的朋友。用孩子的语言,孩子的想法,孩子的思维。
陶行知:
教育是什么?教人变!教人变好的是好教育,教人变坏的是坏教育。活教育教人变活,死教育教人变死。不教人变、教人不变的不是教育。
教师对学生,学生对教师,教师对教师,学生对学生,精神都要融洽,都要知无不言,言地不尽。一校园中,人与人的隔阂完全打通,才算是真正精神交通,才算是真正的人格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