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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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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2013—2014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和《广东省2013—2014学年度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安排,本学期中小学将于第20周(即2013年1月12日—19日)转入学期复习考试,1月19日开始放寒假;小学、初中2月17日开学,高中阶段学校2月10日开学(放假、开学时间以市教育局正式通知为准)。现就期末复习考试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小学、初中为1月13、14日(周一、二)两天;高中阶段考试时间为 二、考试科目: 1、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初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生地(生物、地理合卷)、历史与社会。上述考试科目可向教科培中心订题,各科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由教科培中心另行通知。其他科目由学校在 2、高中阶段学校的期末考核、考试科目教育局不作统一安排,教科培中心不统一供题,学校可自行命题或根据本校实际与兄弟学校组织联考。 3、为了跟踪、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教科培中心将对小学、初中的部分年级、部分科目进行抽样性质量监测,具体抽测年级、科目和安排由教科培中心另行通知。 三、期末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期末各科复习、测试、考核及学生评价工作。要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能提前结束非考试科目和占用非考试科目的课时来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要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利用假日和课余时间进行突击补课复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命题要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探索多样化的考试和评价模式。小学阶段学生的学业成绩应以等级制形式向学生、家长反馈,学校不得向学生、家长公布学生和班级的学期考试成绩排名。 2、小学、初中 3、寒假期间可适当布置一些社会性、实践性、创新性作业,除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外,其他年级尽量不布置或少布置学科书面作业,毕业年级也要控制好作业数量,使学生能得到较好的休息。 4、 |
| 教育局教育科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