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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义务教育翠北实验小学转学插班公告

2016-06-21 14:23:00 阅读:658

关于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翠北实验小学

转学插班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现就下学期转学插班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转学插班对象

根据今年秋季新生的招生地段划分,受理登记地段内以下二种情况的学生:

1、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招生地段内购房居住的深户学生;

2、本校地段内购房居住的享受优惠政策待遇人员的子女(指享受户籍学生待遇)。

符合上述二种情况的地段学生,优先接收在外地就读的深圳户籍学生,本校确实安排不了的,可向教育科申请调剂,教育科将视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若全区无法调剂安排或不服从调剂,则暂不予接收转入。

二、受理转学插班的时间、程序及有关要求

1、学校于7月7、8日二天(周四、五)安排专人在服务窗口受理转学插班申请,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学校验核申请材料(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包括区内公办学校学生),学校将学生的转学申请信息于7月15日前录入“深圳市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转学网上申请系统,不符合转学申请条件的系统将拒绝录入。

2、教育科将直接在申请系统对转入学生进行申请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免费资格审核,双免合格的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双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学生不予转入学籍,由接收学校负责清退。

3、由于我校学位特别紧张,对符合上述二种情况的申请学生可先登记,并签署服从调剂承诺(申请表承诺栏),届时如我校确实没有学位,签订了服从调剂承诺的,学校将于8月29日下午5:00将名单(在登记表备注栏注明要求调剂)交教育科,教育科尽量协调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安排,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不予调剂。

4、以下三种情况不予受理:(1)区内相邻学校学生。(2)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3)市外、区外非深户籍学生及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学生。

 

翠北实验小学教导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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