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晓小学
财务制度
1.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专人负责,责权结合的原则,做到职责分明,制度健全,分工协作,各尽其责。
2.学校的一切资金,都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的统一收支,集中管理。学校的财务支出,要有计划性、合理安排,严格控制一切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教学设备专款,任何人不得挪为他用。
3.严格管理学校的钱、财、物。教学须添置设备。必须先有预算,经审批后由学校购买,经主管部门验收登记入册后方能领用。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肃财经制度,凡报销挂有正式单据,如是财物,必须物据相符,由分管领导验收签字和经办人签字后方能报销(即发票必须有3人以上签字)。各有关费用的报销必须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严格管理使用好支票,使用支票必须经学校领导审查其用途及金额,批准后方能签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凡领用支票须签字登记,签领后应及时使用。如有遗失或其它原因造成学校的经济损失,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6.学校一切经费开支须经校长审批方可执行。重大资金开支,由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后方能支出,否则谁支出谁负责。
7.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章办事,账目要清楚,对学校的财务收支要严格把关,财务人员有权拒报不合理开支的单据。要以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凡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的经济损失,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8.定期了解,检查财务账目,及时向校长及行政通报学校财政情况。
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