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启智幼教集团新罗幼儿园
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启智幼教集团新罗幼儿园占地3240平方米,建筑面积6693.92平方米,是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地处罗湖区黄贝街道新兴社区经二路29号。2025年秋季计划招收4个小班,幼儿100名,大班插班生30名,共计130名幼儿。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3MB2E28245W。
幼儿园保教费:840元/月/生,合计4200元/学期/生;伙食费:17元/天/生;床上用品350元/套、园服(冬装150元/套、春秋装120元/套、夏装100元/套)、体检等费用按教育局规定,按实价收取。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0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30名。
三、招生范围
招收罗湖区黄贝街道新兴社区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再面向黄贝街道其他社区适龄儿童招生。
四、录取原则
遵循“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属于非住宅小区配套,根据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社区范围内1至6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2.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五、招生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6月9日9:00-6月22日18:00。
幼儿父母通过“罗湖区区属幼儿园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网址:https://zs.szlh.org.cn:8443/yeyjz/zsapp/yeyzs,系统仅用于信息采集)。
1.填报志愿。每名适龄儿童可填报3所幼儿园,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填报住址。学位申请系统原则上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
3.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核)。
(二)材料核验:6月23日—7月6日。
网上审核。实行网上验证,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提交申请材料,个别无法网上比对审核的材料由幼儿园短信预约验证。
(三)公布录取情况。
7月10日幼儿园将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情况,并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告知父母是否录取。
(四)注册学位:2025年7月11日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注册。录取名单公布后(家长在公布后3天内)逾期未领取录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学位。
六、招生所需证明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监护人)在黄贝街道新兴社区内合法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申请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25年5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且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将享受优待政策的证明材料填报,如高层次人才证、军官证等,还需将相关证件资料提交至幼儿园(验原件、收复印件),后续将进行核验。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自有房产类型:
(1)自购住宅类商品房。
(2)自购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3)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拥有≥51%的产权。
(4)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须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5)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及儿童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2.租房类型:
(1)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且父母及儿童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提供相应证明,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2)租房居住的,父母及儿童应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政府公租房合同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3)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5年9月30日。
(4)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不予积分:
①在申请街道社区内,登记时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5年5月30日及以前登记),需上传纸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信息查询单》。(《查询单》下载打印办法见后页提示)
②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后。
③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④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非深圳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信息查询单》打印办法: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个人服务→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扫码登录后,勾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进行查询和打印。深圳户籍市民居住信息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请深户家长及时到社区完善居住信息登记。
七、录取方式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2.积分。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时间、社保缴费月数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①社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社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自购、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当前仍在正常缴费),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缴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连续缴费时长以社保部门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①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②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或双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加2分;父母双方同时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满一年且仍在正常缴费,加2分。③非深圳户籍父母双方有效居住证持证时间和双方社保连续缴费时间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八、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家长到幼儿园领取入学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进园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名单公布后(家长在公布后3天内)到园注册登记,逾期未领取录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九、报名流程和时间(见图示)
深圳市罗湖区新罗幼儿园
2025年5月30日
咨询电话:25129868—887 周老师
25129868—866 陈老师/张老师
25129868—868 魏老师
附件1:
深圳市罗湖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类别 | 生源标签 | 申请生源说明 | 基础 | 月积 | 加分 |
1类 | 多选一 (下同) : 1.社区户籍+社区购房+实际居住 2.“特殊人才”+实际居住 | 1.社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社区的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并实际居住。 | 100分 |
深圳户籍: 1.住宅类商品房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 特殊房产不积分。 2.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增加一个月积0.2分。 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 (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 父母 (监护人)连续缴纳社保 (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 |
1.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 分。 2.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
2.国家级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现役军人子女,父母在社区实际居住。 | |||||
2类 | 非社区户籍+社区购房+实际居住 | 社区地段外深圳户籍儿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社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 90分 | ||
3类 | 1.社区户籍+购买特殊房产 2.社区户籍+祖屋+同户口+父母无住宅房产 3.优惠子女+购买特殊房产+实际居住 | 1.社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社区住房为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80分 | ||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社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 |||||
4类 | 1.罗湖籍+社区租房+实际居住+无住宅房产 2.深圳其他区域户籍+购买特殊房产+实际居住 3.深圳其他区户籍祖屋+祖屋+同户口+父母无住宅房产 4.非深户+社区购房 |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 在社区租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70分 | ||
2.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 (或监护人)在社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
3.非深圳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父母 (或监护人) 在社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 |||||
5类 | 1.深圳其他区户籍+社区租房+实际居住+无住宅房产 2.非深户+购买特殊住房+实际居住 3.非深户+祖屋+同户口+父母无住宅房产 | 1.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社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65分 | ||
2.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父母 (或监护人)在社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
6类 | 非深户+社区租房+实际居住+无住宅房产 | 非深圳户籍儿童 (含港澳籍儿童) ,父母在社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60分 | ||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 |||||
附件2:网上报名端口

附件3: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附件4: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