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启智幼教集团新罗幼儿园
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启智幼教集团新罗幼儿园占地3240平方米,建筑面积6693.92平方米,是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主管的一所新开办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地处罗湖区黄贝街道新兴社区经二路29号。2024年秋季计划招收4个小班、2个大班,幼儿共计191名。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3MB2E28245W。
幼儿园保教费:840元/月/生,合计4200元/学期/生;伙食费:350元/月/生,合计1750元/学期/生;床上用品350元/套、园服(冬装150元/套、春秋装120元/套、夏装100元/套)、体检等费用按教育局规定,按实价收取。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0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91名。
三、招生范围
招收罗湖区黄贝街道新兴社区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再面向黄贝街道其他社区适龄儿童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1日9:00-6月25日18:00,幼儿父母通过“罗湖区区属幼儿园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zs.szlh.org.cn/visitszlhxqzsjz,系统仅用于信息采集)。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26日—7月11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电话/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双面复印),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递交资料,未按时递交资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中国台湾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港澳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至少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住房材料: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社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3.社保证明材料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和港澳籍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须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31日。深圳户籍、中国台湾户籍适龄儿童无需提交社保证明材料。
4.政策优待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将享受优待政策的证明材料填报,如高层次人才证、军官证等,还需将相关证件资料提交至幼儿园(验原件、收复印件),后续将进行核验。
(三)公布录取情况。
7月12日幼儿园将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情况,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告知父母。
(四)注册学位:2024年7月13日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注册。录取名单公布后(家长在公布后3天内)逾期未领取录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学位。
五、录取方式
根据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参照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结合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罗湖区幼儿园学位划分为六个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详见附件1)。
六、录取原则
1.遵循“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属于非住宅小区配套,根据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社区范围内1至6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2.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幼儿园按照1至6类学位类型及积分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适龄儿童,至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如同类型同积分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
3.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七、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家长到幼儿园领取入学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进园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名单公布后(家长在公布后3天内)到园注册登记,逾期未领取录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未被录取幼儿,请家长在名单公布当日起10日内,来园领回已上交的相关资料。
八、报名操作流程(见图示)

深圳市罗湖区新罗幼儿园
2024年5月29日
咨询电话:25129868—868 魏老师
25129868—887 周老师
25129868—866 陈老师/张老师
附件1:
深圳市罗湖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类别 | 生源标签 | 申请生源说明 | 基础 | 月积 | 加分 |
1类 | 多选一 (下同) : 1.社区户籍+社区购房+实际居住 2.“特殊人才”+实际居住 | 1.社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社区的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并实际居住。 | 100分 |
深圳户籍: 1.住宅类商品房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 特殊房产不积分。 2.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增加一个月积0.2分。 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 (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 父母 (监护人)连续缴纳社保 (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 |
1.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 分。 2.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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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级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现役军人子女,父母在社区实际居住。 | |||||
2类 | 非社区深户籍+社区购房+实际居住 | 社区地段外深圳户籍儿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社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 90分 | ||
3类 | 1.社区户籍+购买特殊房产 2.社区户籍+祖屋+同户口+父母无住宅房产 3.优惠子女+购买特殊房产+实际居住 | 1.社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社区住房为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80分 | ||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社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 |||||
4类 | 1.罗湖籍+社区租房+实际居住+无住宅房产 2.深圳其他区户籍+购买特殊房产+实际居住 3.深圳其他区户籍祖屋+祖屋+同户口+父母无住宅房产 4.非深户+社区购房 |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 在社区租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70分 | ||
2.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 (或监护人)在社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
3.非深圳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父母 (或监护人) 在社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 |||||
5类 | 1.深圳其他区户籍+社区租房+实际居住+无住宅房产 2.非深户+购买特殊住房+实际居住 3.非深户+祖屋+同户口+父母无住宅房产 | 1.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社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65分 | ||
2.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父母 (或监护人)在社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
6类 | 非深户+社区租房+实际居住+无住宅房产 | 非深圳户籍儿童 (含港澳籍儿童) ,父母在社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60分 | ||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 |||||
附件2:网上报名家长操作指引及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