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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室与器材室管理制度

2014-11-28 15:04:00 阅读:1158

 

一、中小学音乐教室规则

 

1.音乐教室是开展音乐教学活动的专用教室,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2.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室内规则。出现意外事故及时报告,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3.音乐教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触电等安全防范器设施、设备,师生应会使用防护器材。

4.音乐教室要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乱丢垃圾、乱刻乱画。

5.师生要爱护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禁止在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7.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正确使用教学器材,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将教学器材带出室外。

8.教学活动结束后要按教师要求认真整理教学器材,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9.教室与教具在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10.音乐教师离开前,应检查教学设施、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二、中小学音乐器材室管理规则

 

1.音乐器材室是存放音乐教学器材的专用场所,不得存放与音乐教学无关的用品。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

2.音乐器材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防霉、防蛀、防潮等安全保护措施。要保持室内清洁,空气清新,器材设备干净整齐和完好。

3.音乐器材应合理存放。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4.音乐器材室要建立仪器设备明细帐和低值易耗品帐,做到入帐及时、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保管好仪器设备的记账凭证、使用说明书及使用记录等资料。

6.学校音乐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不准借给私人使用。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器材室或将室内物品拿出室外。

7.管理室与所有器材在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8.每次使用完毕后,应检查教学设施、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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