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全称:“水库小学家长义工队”,以下简称“本组织”
第二条 口号:爱心无限,重在参与,
第三条 宗旨:吸纳家长资源,充实学校教育力量,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
第二章 宣 誓
第四条 家长参加学校义工队均需口头或书面宣誓。誓词为:我宣誓, 我自愿参加水库小学家长义工队组织,我愿意无偿地尽自己之能,为我们的孩子,为水库小学的进一步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在义工队活动中,按照家长义工活动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组织结构。本组织在学校行政、家长委员会、关工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校德育处组建,学校分管副校长主管,联络处设在德育处。设总队长1名 ,副总队长1名。下设若干班级分队,分别设负责人2名,由校方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班级义工分队队长为各班班主任,其名称冠班级名称。
第六条 报名登记。每学年开学第一周召开新生家长会时,由学校德育处统一向家长动员,发放学校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表列出家长义工队工作选项和服务时间选项,由家长自愿选择打钩。德育处在每次动员会后,组织力量将所有自愿报名的家长义工信息录入电子表格,并分班级传送一份给相应班级联络员和分队长。
第七条 家长义工队编组。水库小学家长义工队队员实行归口领导。第一个层面是学校家长义工队,由德育处根据报名家长的专业、特长、爱好及有闲时段统一分编若干专业组,如安全护卫组、教学服务组等。第二个层面是家长义工队班级分队,由分队长(班主任)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工作。分队长班主任亦可在家长义工自愿的情况下自行作出安排。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安全护卫组。主要是在中午及下午放学时段,在学校大门口进行校门秩序管理和交通协管,做好一至四年级放学时段家长接送学生的交接工作和无家长接送学生过马路的安全保护。引导、提醒、纠正交通行为,消除孩子的交通隐患及对重大活动进行秩序维护等。
第九条 礼仪服务组。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能够协助学校和班
级做好各项大型活动的礼仪、组织等工作。
第五章 工作要求
第十条: 家长义工应有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关心教育,关注孩子健康成长,并乐意义务为学校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自觉维护家长义工形象,待人态度应诚恳。
第十二条 团结其他家长义工,做到互相合作,勇于接受批评并作出改进。
第十三条 积极参加义工服务活动,服从安排,尽职尽责,因故不能参加服务活动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请假。
第十四条 忠诚服务,不在义务工作中谋取任何私利。
第十五条 积极协助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 以各种方式呼吁社会各界在财力、物力上支持学校,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七条 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要求,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信息,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第十八条 挖掘各类资源,帮助学校推动有关工作。
第十九条 积极参与义工培训,认真学习服务技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章 活动原则
第二十条 自愿原则。家长义工均自愿参加且来去自由,但必须有相应的申请和知会。
第二十一条 守法原则。家长义工开展各类活动不能违法违规,特别是交通协管中不可代表交通执法人员,只是规劝和劝阻,没有强制权力,违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 协商原则。家长义工开展各类活动不扰乱、不干预学校的正常教育,如有对学校的教育有不同见解,可协商或提出参考意见建议。
第七章 活动规范
第二十三条 自觉维护家长义工形象,仪表应端庄,待人态度应诚恳,给学生及家长以表率作用,同时向社会展示“田心小学家长义工”的亮丽风采。
第二十四条 参加活动时,不得穿无肩、无袖、露肚、低胸或透明质上衣,不得穿露脐、超短裤裙等下装,服装整齐端重,不得穿拖鞋,除非表演或特殊需要。
第二十五条 必须佩戴义工帽、义工马夹,方可进入校园。义工帽、义工马夹要穿戴整齐,注意形象。
第二十六条 提供服务时要阳光自然、端庄稳重、和蔼亲切。
第二十七条 注意使用文明用语。
第二十八条 手势姿势轻柔,忌鲁莽,忌用手直接指向沟通对象面部,做指示时宜用手掌。
第八章 信息公布
第二十九条 义工每次服务后填写信息反馈表交给活动负责人,如负责人不在可交班主任或交德育处。
第三十条 义工活动由德育处和队长及时形成简讯报区教育局及新闻媒体。
第九章 表彰与奖励
第三十一条 家长义工参加学校服务工作均记录工作量,参加服务时间较长、工作成效优良者均可评为优秀家长义工。学校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总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