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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春季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插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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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公办小学、初中:
为了完成消除大班额的任务,根据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班额情况和上级有关要求,学年中段原则上不接受转学插班。考虑到部分家长的特殊情况,以下情况学生可到地段学校申请,学校视本校学位情况处理。 一、申请对象:1.罗湖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父母在本学区有合法的住房并实际居住(租房户需租住满一年或以上,且提供无房证明和《内地居民采集表》); 2.深圳其他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父母在本学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 二、申请材料(验原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三、时间、程序及有关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学生请于1月11—14日登陆“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进入“公办转学插班网上预申请”系统填写申请信息。 2、网上申请成功的申请学生于1月16日带申请材料到申请学校验证。3、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数量按申请学生的类别/积分顺序录取。年级平均班额已到55人的不接受申请,若住房学位已被锁定或地段学校没有学位,服从调剂的由教育一科尽量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若全区没有学位,则不接受转学。 4、下列情况不受理转学:(1)区内学校学生。(2)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3)不属于上述转学申请对象的其他学生。 |